黄金计价方式出新招,传统方式受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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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8:09:00 来源: 神州加盟网  有906人参与
  • 经营范围:黄金
  • 门店数量:358家
  • 单店投资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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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我们在买黄金首饰的时候,都是以克论价。对于饰品加盟行业来说,这种经营方式将给企业带来高收银,一些消费者难免会产生望而怯步的局面,他们希望的是在他们的销售水平范围内能够买到优惠价廉的产品,是一种合理的消费观念。目前市场上出现一种新的黄金购买方式,不再以克论价,而是全面采用“金饰材料价+加工费”方式标价。

  据了解,从9月1日起,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金饰品零售行业“价费分离”改革。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买黄金首饰时,可以“金饰材料价+加工费”的新标价方式,判断是否值得购买。以往的每克“一口价”计价方法将退出市场。

  一直以来,广东乃至省外各地的黄金饰品的计价方式采取的是“价费统一”,即以重量为单位,不考虑黄金饰品的工艺价值,无论金饰品的工艺水平、技术含量如何,只要重量相同,售价就一样。从多年来的市场发展情况可以看到,以克计价的方式局限性很大,无法体现出好的优价,限制了中、有档次金饰品的设计和生产及新款式的开发。

  何谓“价费分离”?有专业人士解释,即金饰品零售(或加盟价)价是由饰金价和加工费两部分构成,在销售时分开标注。饰金价是指含税、费的黄金原料价,加工费是指根据金饰品的款式、工艺繁简程度、品牌效应等由企业自行按照元/克或者元/件自行合理定价。

  零售差率在18%至29%之间

按照《广东省金银珠宝行业金饰品零售价价费分离暂行办法》的规定,金饰品是指规定的千足金、足金饰品;价格为含税价格;饰金价为含税、费黄金原料价,黄金原料价以前一日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一号金加权平均价作为千足金原料价。根据我省的情况,零售差率在18%至29%之间。根据相关规定,实行“价费分离”的零售店,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当日金价(如千足金208元/克),同时,在售货发票上分别列明金饰品名称、黄金含量、重量、饰金价、加工费、总金额等。

利用这种标价方式,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黄金饰品在定价方面的改革,但并不一定表示黄金的首饰的价格有所下跌或上升。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了解清楚了再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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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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